车主千万不能轻易同意保险公司的修复要求原创作者:勇说车险/yongchezhizhu2019
本来,编者不打算把这个案件做成案例的,但今天又有一例和这个案件非常接近的事故来咨询我们,让编者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,这个问题比较严重,可能会影响车主的切实利益。
今天遇到的一个案例是,当事人的前保险杠有明显的修复痕迹,就是说,之前就是损坏的,所以,保险公司按品牌件价格给予赔偿。
而本篇要介绍的案例,当事人的一个大灯,几个月前发了一起事故,当时某安保险公司忽悠当事人,让当事人的大灯进行了修复处理,而不是更换。现在,当事人又发生了交通事故,这次,另外一家保险公司发现这个大灯有明显的修复痕迹,就是说,现在的大灯不是好的大灯,就是修复后的大灯,所以,现在的保险公司不同意对大灯更换处理,认为之前修过了,赔新的,明显不合理。这相当于什么概念?假设你把一个人的衣服不小心弄破了,后来发现这件衣服有修补的痕迹,但是,衣服的主人让你按新衣服的价格赔偿,请问,你会同意吗?这个道理和情形,与本案例中的情况非常类似。
所以,这个案例,给广大车主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警示,就是说,当事人发生保险理赔事故时,千万不要轻易同意保险公司对损坏配件进行修复处理,如果修复处理了,假设,万一几天或几个月后又发生了事故,而修复的配件又损坏了,这时,处理这个事故的保险公司,可能会因为之前配件已经有修复痕迹,而不会同意更换处理,这时,车主就是哑巴吃黄连了。因为,无论从价值角度,还是一定的情理角度,让后面的保险公司完全赔偿你修复过的配件,确实有一定的争议性。因此,为防止这种事情的发生,建议车主尽量不要同意保险公司对损坏的配件进行修复处理,当然,规则上可以修复处理的除外。像本案例中的大灯,前面的某安保险公司明显存在惜赔的行为,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为了自己少赔,把风险全部转嫁给了车主,非常可恶。所以,车主一定要有维权意识,而不是什么都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来。
总结,对于一些可修可换的配件,车主千万不要同意保险公司的修复处理要求,否则,后面,如果又发生事故造成这些修复配件的损坏,后面的保险公司,即使可以更换了,可能不会让你更换处理,最后利益受损的还是车主自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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